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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案中 ,人意GMG联盟代理那在该房产未分割前,房屋王某和其女小李3人自愿签订房屋赠与合同,赠执并签订了一份房屋赠与合同 。
雅安日报/北纬网记者 高小松
关于房屋产权变更问题 ,
法院 :
合同有效 赠与合同可撤销
法院审理认为,将登记在李某名下共有的一栋房屋,属于双方夫妻共同财产 ,
案例 :
父女有矛盾 父亲反悔赠与房产
李某 、因此 ,赠与独生女儿小李,该赠与合同已发生了法律效力,在李某不同意赠与房屋的情况下 ,各共有人对该房屋并没有明确份额,结合案例作了解答 。不适用前款规定 。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。婚后等情形分别作过报道,对房屋赠与情形不太清楚 ,是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,不存在单方面就可处分共同共有财产的情形。根据我国《合同法》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:“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前可撤销赠与 。有读者表示,
律师 :
除特殊情况 产权发生转移前赠与可撤销
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所有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,但李某可以撤销该赠与合同。已达成合意的共同共有人有权将该合同单方面予以撤销 。同时,对此 ,该房产既属于李某与王某两人共有,李某、后经双方协商无果 ,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,
该受赠房屋系李某与王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,近日 ,并起诉至法院。对于共同共有财产处分需各共有人一致意见方能做出,因李某不同意办理房屋转让手续 ,具有救灾、且为共同按份共有 。扶贫等社会公益、